摘要

个人信息尤其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隐私信息,是成功锁定实行犯身份破解刑事案件的关键。然而,“侦查需要”与“隐私权保障”之间存在一定冲突,大数据侦查时代更是进一步加剧了二者的冲突。从侦查阶段隐私权立法规定变迁史来看,当前我国对于侦查阶段隐私权保障采取“有限权利论”基本立场,实现了权利保障“从无到有”的进步,但是隐私权保障仍处于薄弱环节,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人隐私权让位于“侦查需要”的目的。结合其他部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整体发展方向,未来侦查阶段隐私权保障必将朝着逐步加强权利保障的方向前进。在坚持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基础上,通过强化“权力控制”机制以及引入“权利保障”机制两方面,进一步细化侦查阶段隐私权保障具体内容。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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