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新型部门法,其理论研究的拓展与实践的运用需要法理学的支持与诠释。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提炼需要法理基础知识的支撑;研究范式的取舍需要法理价值的评判与证伪;研兜视(?)的拓宽亟须树立法理背景知识的支援意识,我国传统文化有着厚重的经济法本土资源,对其施以"创造的转化"有益于当代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学学科知识体系的凝练、升华与方法论的变革,需要提倡并迈向法理学的经济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