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民事诉讼相比,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环节中均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引发了判决结果可预测性的危机。这种不确定性缘于"知识"的无形性,以及知识产权与技术间的紧密联系。而实践中的模糊立法与任意司法,则加剧了这一问题。为有效约束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不确定性,在立法层面,应当及时反思制度缺陷,并逐步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在司法层面,应当着力解决庭审中的技术事实调查难题,提高先例对判决的约束作用,同时真正落实知识产权法官的说理责任,从而维护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