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政府投资基金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失灵,实现了财政引导、产业发展、社会资本获利、金融环境优化等多重目标。但随着基金设立数量和资金规模的日益扩大,过多过滥、交叉重复、预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也暴露出目前多部门监管体系存在的监管主体职责定位不清,监管政策重复、缺位和错位并存等问题。应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投资基金监管中的主导作用,严控"设立关"、把握"整合关"、强调"绩效关"、统筹"协调关"、规范"退出关",既要创新监管制度、强化财政监管前置,还要加强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全过程监管。

  • 单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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