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产资源不断升值和人们安全需要层次提升,彰显粗放式矿业开发的落后,因而需要进行全国性的矿产资源整合。这种整合,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并不令人满意的事实。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取代市场、政策替代法律而产生的。总的认为:既然资源整合属于市场的经常性行为,就必须建立和完善规范矿产资源整合的法律制度,让必要的矿产资源整合在市场上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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