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更好规范和保障我国无人机新闻的应用和发展,本研究基于国内无人机新闻法律监管的制度分析,比较了欧洲和美国两种监管模式及其对无人机新闻实践的影响。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无人机新闻监管主要存在新闻和信息采集主体的范围和权限模糊、缺乏无人机新闻报道的豁免规定以及未明确无人机新闻与公众隐私和数据保护的边界等问题;欧美无人机新闻监管存在立法差异,美国主要采用渐进式立法策略,对无人机新闻采用先控制后放权的方式;欧洲芬兰等国则采用先放宽后缩紧的立法策略。结合两种模式的经验和教训,本研究最终提出应从保障媒体新闻报道权利的角度出发,完善我国无人机新闻行政许可制度、设置豁免程序以及新增隐私和数据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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