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十八世纪中国的地方精英中,无论是为官还是治学,陈宏谋(1696—1771)都堪称一代楷模。据史书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陈宏谋进士及第,三年后任吏部郎中,之后外任地方官达三十余年,遍及十二个省,历任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在为官期间,他不仅重视民间人心风俗之得失,而且在吏治上措施甚严,政绩卓著。此外,陈宏谋著述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