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在网络空间中发挥着自然法则的功能,但技术中心型治理具有过强的刚性,无法应对复杂利益的博弈。平台是网络空间中的基础设施,发挥着市场的功能,但平台中心型治理难以破解公地私有化的内在矛盾。国家为归化技术和资本而加强网络法治,然而,国家中心型治理将会在资源束缚下落入维稳思维的窠臼。网络空间不仅是技术、资本与权力博弈的场域,同时也是基层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广大网民的生活世界。为了建构用户中心型治理,应当以“枫桥经验”为方法,在网络空间中引入尊重用户治理主体地位的双轨治理、尊重生活世界的情感治理以及尊重网络空间内生秩序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