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季时期,沙俄修筑中东铁路,规划建设哈尔滨,以哈尔滨为基地攫取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权益。为维护所取得的利益,沙俄设立军警制度,对哈尔滨进行殖民统治。与此同时,清政府为抵制沙俄向哈尔滨外缘地区扩张,独立建立警政,对哈尔滨周边地区进行管理。民国初期,哈尔滨警政机构进行重构,并以十月革命为契机,逐步收回警政权力,进行警务拓展,完善警政制度,同时警察教育与培养也成为哈尔滨警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纵观哈尔滨警政制度的建立,既是清季民初时期除旧布新历史大背景下的一个支脉,同时又具有独具一格的发展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