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合规不起诉存在检察建议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模式。附条件不起诉模式发轫于美国“审前转处协议”,由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责令涉案企业建立或完善企业合规体系,设置考验期限、暂时不予起诉,又被称为单位合规不起诉,对于预防和纠正企业犯罪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我国应从英美模式中提取经验,尽快建立单位合规不起诉制度,主要包括强化行政监管部门合作、制定统一的合规不起诉标准、同步建立独立监控人和合规信息披露制度这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