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反腐倡廉新阶段,我国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基本充足稳定,选任、管理等机制较为科学,队伍在短期内得到了较快扩充和发展,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纪检监察人才短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流动性大和干部结构欠合理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在借鉴了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和香港廉政公署用人制度的基础上,开始进一步探索我国纪检监察选任制度的新思路,通过完善选拔细则,加强任前教育和定向培养干部等措施使纪检监察选任制度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