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以下简称新《排放标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客运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接收做了严格的规定。通过对新《排放标准》的研究和对相关单位部门的调研,发现辖区客运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存在新《排放标准》执行难、生活污水排放监管难、岸上接收处置难等问题和难点。建议地方政府等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出台激励政策、加快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加强联合监管等措施,减少客运船舶生活污水非法排放,从而保护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