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内容和企业情况,在"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再对企业进行合规监督考察""听证+不起诉+检察建议"和"第三方监管+刑事合规专员监管+不起诉"三种企业合规"一案一议"模式中,通过评估分析选择适用最合适的合规监督模式。企业合规"一案一议"模式在适用依据、第三方监管人经费保障、配套考评及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完善配套考评及激励机制、建立企业合规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多种模式探索、建立容错机制等举措予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