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范围已经从专利等同侵权扩展至专利相同侵权,以充分发挥其便捷、低廉且能避开专利诉讼和行政确权程序纠葛的优势。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前提是认定被诉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以确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对象不能是两项及以上现有技术的组合,否则严重偏离其制度本意和丧失其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