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法律监督体系产生于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中,随着清末法制变革中都察院功能的分立而出现。清末时建立了检察厅,确立了检察机构的法律监督职能,却也存在先天的不足。北洋政府时期随着检察厅职能的独立,法律监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亦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考察法律监督的渊源,也对我们现今的法律监督体系的建设起到了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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