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医疗纠纷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医疗损害鉴定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核心问题,也存在众多争议。本文通过对西周至明清、民国、新中国成立后三个时期医疗损害鉴定相关制度的梳理、国外医疗纠纷鉴定相关规定的总结,同时对江苏省、北京市、广东省三个地区2016年度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的量化分析,探索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改革,要明确辨析医疗纠纷相关鉴定的概念,建立独立的医疗损害第三方鉴定机构以及落实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措施,以实现医疗损害鉴定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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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