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内当前所指称的自由贸易区是在国内被划定为贸易"自由区"的一小块特殊区域,并不等同于国际领域的自由贸易区。目前,我国已经批准建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每个自贸区的基本定位和战略目标都各有不同,自贸区的法治建设情况错综复杂。国内多数学者从单个自贸区的法律运作角度出发,参考国际领域的自贸区法治建设,呼吁国家放手自贸区立法,使其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我国自贸区法治体系建构并未充分考虑不同自贸区地理位置与定位特点,各自贸区孤立发展,忽视国家总体布局,导致立法权限过于分散。我国自贸区法治建设要在国家层面立法实现自贸区之间的互补互助。自贸区建设发展应加强区间合作,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