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开始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为北京和上海,第二批试点地区扩大到江苏、浙江、广东、深圳、湖北等五省市。201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标志着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时,为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地位,方便跨国企业调剂境内外资金余缺,人民银行于2014年6月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