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审计权与监察权尽管隶属于权力架构的不同阶层,但都是国家腐败治理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协同腐败治理成为国家关注的焦点。单一监管治理对腐败难以起到遏制作用,协同关系的重塑是必然趋势。基于此,通过比较审计权与监察权在国家监督系统改革前后的变化,在"监审分离"的背景下分析两者优劣势,从主体耦合、过程协同、结果共用三方面助力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关系的重塑,为关系重塑提供保障性应对策略,推进国家腐败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 单位
    湖南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