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宇宙”不仅仅是未来数字经济的核心,实现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结构和数字经济结构的重构和再造,而且对于包含工业经济在内的整个经济体系将产生根本性影响。其发展不仅关系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还与创新创业密切相关。技术的创新给组织模式带来巨大变革,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出现,既对工业经济时代的公司制形成巨大挑战,又为主体组织模式的重构提供了思路。不妨先从DAO存在的结构优势着手探索全新的数据利益分配模式和众筹金融(We Finance)消费者保护模式以增加社会总福利。共票(Coken)理论针对数据这一核心要素的共享与保护提供原创的中国方案,继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同时,将PDA分析范式应用于“元宇宙”主体重构有利于促进组织的责权利效相统一,推进平台之间互联互通,让数据财富充分涌流,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之中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