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农机发〔2021〕3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财政局、商务部门: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切实做好全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0〕4号)精神,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