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过滤用于城镇污水厂深度处理的实验研究

作者:王莎; 邓浩良; 余燕琴; 欧阳明; 叶智锋; 祝俊林
来源: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7, (11): 51-52.
DOI:10.16317/j.cnki.12-1377/x.2017.11.033

摘要

国家强制要求城镇污水厂将尾水的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至一级A,且通过政策以及经济手段鼓励企业开展再生水的回用。混凝过滤工艺用于深度处理可以有效去除SS和总磷,使用聚合氯化铝、硫酸铝和氯化铁作为混凝剂对比实验。使用PAC作为混凝剂,深度处理后出水总磷可以达到0.1 mg/L,SS基本可以稳定在8mg/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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