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极大地改变了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就业形态,原有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不再是就业的主流形式,灵活和多变的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这对以传统就业方式为前提的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新的冲击,也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养老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的发布,如何将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有效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成为新时代养老保险制度优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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