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法治建设要求民众参与,在司法环境下,民众通常借助网络参与司法,很多案件正是通过网络的作用才被民众知悉与了解。但是,网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没有理论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如果网络失去了监督的功能,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影响将会产生巨大的杀伤力,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对于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在中国,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影响表现出不利的一面,干预司法;但在日本,网络民意主要是为了社会公义,并不会左右司法,对于司法的影响甚少。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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