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工具性价值,即法律的所体现的价值,它所关注的并非是法律内在的内容,更多的表现为其对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换句话来说就是法律在运作过程当中,其对社会的规范程度。在法律工具性价值发挥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对相当重要的关系,即法律的维护者和遵守者,虽然两者都统一于法律,其终极目的都是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服务,但是在现实当中这两者的关系常常不是我们常见的双履行义务的均衡关系,而是有选择的部分履行义务的关系,由此造成了法律工具性价值的不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