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课程应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数学课程标准》要求数学教育达到的目的,我认为,一是要通过数学教学实现数学本身为社会服务的实用功能,二是要实现数学教学所产生的育人功能。即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良好的数学素质、数学能力、适合社会发展的人才。而数学素质、数学能力的核心是数学的科学的思维方式,数学的本质特征为我们提供了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的可能性。数学的高度抽象性和逻辑性深刻揭示了客观规律,体现了辩证的哲学观点。如数学中分与合、形与数、加与减、乘与除……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体现,将未知转化为已知的过程正是事物联系、发展、变化的客观过程。总之,数学自身的本质特征为我们提供了数学教学实现育人功能的可能性。如何在教学中利用数学的自身特征,渗透科学的思维方法,培养辩证观点和良好的思维品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