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财政部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山东省财政厅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一是疫情防控期间,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调拨物资等事项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指导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和行政事业单位,做好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