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明确的程序,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报送的省级层面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评审,打分确定了分档。有关情况如下:第一档:吉林、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广东;第二档:河北、山西、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
单位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