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周律师,您好!2016年5月我进入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担任水电维修工。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公司根据需要会经常安排我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会安排在其他工作日给予补休,并不再支付加班费。2017年10月1日至10月2日正值国庆节,因有业主家里突然停电,公司又安排我去做抢修,并让我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好加班时间,以便公司可以安排节后补休,2017年11月公司给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