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费"改"税",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法》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畜牧业发展的参考依据。养殖业要以《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为契机,以信息化、机械化为纽带,加速养殖业向环保型、规范化、信息化转型升级。1《环境保护税法》对畜牧业的进步性激励1.1《环境保护税法》对不应税和免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有关的免税的界定:(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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