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座落于吕梁山地区的兴县被誉为晋西北的"小延安",其连续经历了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以及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15年的发展历程完整而生动地再现了党在农村的基本改革政策及实践努力。兴县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建设和推行农业互助合作的先期实践基地之一,其在新中国初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与原晋绥边区农民的互助合作一脉相承。兴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之先期实践呈现出先行性和连续性的特征,并一定程度上形成示范效应,在农民与集体的多元多重互动中表现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共利双赢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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