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化新网讯2020年11月27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由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同修订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名录》共计列入467种危险废物,较2016年版《名录》减少了12种。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名录》由正文、附表和附录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规定原则性要求,附表规定具体危险废物种类、名称和危险特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