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实施的二滩水电工程项目中,由承包商提出异议的一项当地材料调差的业务管理问题,发展成为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的合同责任争议。对此案例进行了剖析。

  • 单位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