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人社就发[2021]2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29号)精神,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