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在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书面证言大量存在,而法官对其效力的认定并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目前我国对于书面证人证言的规定存在很大问题,而对其进行完善的理想路径并非短期内可以实现。为此,构建规范性书面证言制度作为一个过渡手段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