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具有区域主义属性还是多边主义属性在学术界存在很大的争议。对这一问题的判断不仅决定着"一带一路"的范围和治理结构,而且决定它的发展路径选择。因此,讨论这一问题对于理解、建设"一带一路"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经济学意义上,作为一个大国提出的国际合作战略,"一带一路"需要以构建多边合作机制、服务于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为最终目标,但它的起步阶段应该是一种区域合作机制。这是由中国实现和平发展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内外部环境所决定的,也是贯彻正确义利观的必然要求。承认"一带一路"的区域属性并不否认它最终具有多边属性。与现有规则导向型区域合作机制相比,"一带一路"呈现出发展导向型特征。因此,作为一种新型的、发展导向型区域合作机制,"一带一路"能够发挥其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职能和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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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