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证券公司仓单服务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不断扩大,但该业务收入规模大、盈利贡献小,目前证券公司对该类业务收入基本采用总额法确认的方式,在业界引起讨论和关注。文章以某证券公司开展的两个案例说明仓单服务收入的确认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区分客户在交易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