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占有制度是民法中一项重要制度,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有财产的占有又是占有中特殊的一种,从而具有其特殊性质和特定作用,在效力上也与所有及普通的占有有着显著的区别,只有处理好了这种占有,才能协调我国经济所有制的结构,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