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床头抬高20°~25°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机械通气患者的影响。方法选取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许昌市人民医院收治的92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机械通气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收治时间分为对照组(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与观察组(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各46例。对照组床头抬高30°~45°,观察组床头抬高20°~25°。比较两组机械通气时间、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入住时间、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及压力性损伤发生率、各时间点骶尾部温度以及平均动脉压(MAP)。结果两组机械通气时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ICU入住时间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VAP发生率(10.87%)低于对照组(13.04%),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压力性损伤发生率(2.17%)低于对照组(6.5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且压力性损伤均为Ⅰ期。两组不同时间点MAP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床头抬高时骶尾部温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抬高后30 min、1 h、90 min、2 h,观察组骶尾部温度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床头抬高20°~25°有助于促进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机械通气患者的康复进程,减少VAP及压力性损伤的发生,降低骨突处温度,且不会对骨突处血运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