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业纠纷关乎民生,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而诉讼并非是化解物业纠纷的第一选择,更不是最佳手段。近几年,各地法院纷纷开展机制建设的实践探索,引导更多的物业纠纷先行调解,但现有的物业纠纷解决方式显得力量单一,法院成为诉前调解的主力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的优势作用未能显现。本文试图探索物业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在结合国情、法治、基层自治三者统一下进一步完善为现代化治理体系,明确落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服务单位的职责,发挥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作用,增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能力,促使居委会、业委会、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物业纠纷方面形成合力、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