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海运强国"的战略目标,推动我国航运业发展,提升我国航运企业核心竞争力,从竞争性、引领性和保障性等方面分析《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对我国"海运强国"战略产生的影响,认为《鹿特丹规则》对我国航运业的竞争性影响比较大,但对我国航运业的保障性和引领性的影响不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将"能拖就拖,积极应对"作为我国应对《鹿特丹规则》的基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