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平台纵向一体化的反垄断规制需要解决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的对立。交叉网络外部性、非中立价格结构和用户数据的资源化表明需求侧的用户网络构成了平台经济的价值创造基础。纵向一体化旨在通过平台生态建构和数据搜集处理降低需求侧的注意力成本,维系和扩张用户网络以获取市场力量。其提升了用户锁定强度,在增进消费者福利的同时也存在产生剥削性和排他性损害的风险,“净效果”难以确定。平台中立义务接纳了结构主义的理念,以平台构成必要设施作为承担行为义务的前提;透明度、平台开放以及无歧视之中立行为规范的设定契合了行为主义的立场。平台中立义务能够在保留纵向一体化福利增进效果的前提下有效避免其所引发的反竞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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