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的早期来华传教士曾尝试以“本分”“职分”等词对译英语中的duty和obligation。日本借用汉语资源创制的“义务”一词进入中国后,在清末民初的“新名词”浪潮中逐渐流行,推动了个人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近代转型。中国知识分子将“义务”与“权利”的对应关系引入中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权利”源于“义务”,形成了与西方不同的现代义务观念。虽然部分知识分子尝试分离“义务”概念的道德内涵,但并未成功。“义务”由“译词”转变为“概念”的过程,得益于中国、西方与日本三方的文化交流,为日益发展的概念史研究提供了鲜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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