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而实现教育现代化。在整个教育体系中,高等教育占有重要地位,这决定着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管办评分离改革背景下,高等教育领域依然存在治理主体间权责失衡的问题。以公共治理、利益相关者等理论作为基础依据,可以探索从完善高等教育立法、保证主体权力运行程序正当、加强主体权责监督等路径进行高等教育治理关系的重构,明晰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下政府、高校、社会的权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