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21]2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区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21年6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区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