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问题研究

作者:彭桂兵; 张凤逸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3, 52(06): 118-126.
DOI:10.19503/j.cnki.1000-2529.2023.06.014

摘要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从肖像权保护的角度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了规制,将“深度伪造”法定化为不同于“丑化”“污损”的肖像侵权类型,原因在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侵权客体复杂,归责主体特殊,且侵权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肖像侵权行为。然而,《民法典》第1019条对“深度伪造”技术的规制也存在局限,应当完善第1019条,使其作为法律规制的核心,并且在第1019条的框架下鼓励行业自治,构建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深度伪造”技术的格局。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