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从制定、执行到终结,整个政策的生命周期都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特别是在政策制定和执行阶段。通过对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三个阶段的多元主体进行风险源的评估,从而构建出民办学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框架,实施评估时还需注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做出风险管理、形成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及把握好整个政策评估过程的时间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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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