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才真正确立了相邻权、地役权制度。确立相邻权、地役权制度的目的是要在土地现有惯常、效用的基础上,使土地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但在中国,相邻权、地役权制度实施10多年来,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土地开发利用中鲜有涉及相邻权、地役权的设定,公众认知程度也很低。因此,如何加强相邻权、地役权制度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是值得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