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A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B公司与C公司分别认缴2500万元与500万元。A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认缴出资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2022年9月,A公司因债务问题停止经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A公司破产清算。法院经审查予以受理,裁定A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入场后发现A公司股东B公司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尚有50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