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原环保部发布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选取沪、深A股上市重污染行业企业为研究样本,探讨了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研究结果显示: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考虑投保模式以及产权性质的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在强制投保企业、民营企业中更加明显。进一步研究还发现,在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强度较小、市场化水平较高以及社会监督氛围较好的地区企业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更能发挥改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状况的积极作用。这表明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治理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更多表现为“替代效应”,而对地方市场化水平以及地方社会监督氛围主要发挥了“互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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